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西南分所一期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西南分所一期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规函[2010]2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
2.2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610.16平方米,总投资约800万
2.3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装修部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依据,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装修工程装修设计图确定的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规模在8000平方米以上(含8000平方米)的类似装修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为总承包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取得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外地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6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6日14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联系人:于玮、陈海林、娄永利
电 话:020-87236140、020-87236378、020-87236417
传 真:020-87237049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王丽萍、闫庆丽
电 话:023-61605505
传 真:023-616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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