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沱水语华庭一期配电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家沱水语华庭一期配电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09】303号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鸿程房地产发展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9691.67m2,住宅一户一表共计安装414户;总投资额约为500万元。
2.3 工 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从胜利花园开闭所至唐家沱水语华庭一期一户一表(含用户表)的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中,通道工程为:从胜利花园开闭所至一户一表前的电缆通道工程(其中胜利花园开闭所过街至第一个A型工作井不在此范围内);电力工程为:1#公、专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电缆敷设(电缆起点从胜利花园开闭所接出)、一户一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伍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必须是在重庆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6日起,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关于本招标工程的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2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人提交质疑的方式和提交截止时间
5.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漏、缺、错、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年4月30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联系电话:023—67564116,联系人:周先生)提出澄清要求(过期不再受理质疑),再由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转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将澄清要求的答复报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通过区交易中心将审查后的答复发布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答复不标明来源。
5.2 招标人发出答疑和补遗的时间为2012年 5月2日17:00时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5月16日14:30,地点: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鸿程房地产发展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人:左智枫
联系电话:89185080 联系电话:63811756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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