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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已渝国土建复备[201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测绘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奉节县长安乡八角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实际工程量以竣工验收时为准。

2.4计划工期:60天

2.5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2.6验收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获取方式:2012年 4 月26 日起,各投标人可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直接下载。

4.2 投标人需交纳招标文件费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5月 21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2年 5月 21日 8时30至 9 时5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测绘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奉节县永安镇人和街16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3号财富汇26楼

邮编: 404600 邮编:

联系人: 涂先生 联系人:

电话: 023-56523738   电话: 023 – 63210722

2012 年 4 月26 日

内容字数: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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