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广场一期工程(3~18栋)施工监理
本招标项目总部广场一期工程(3~18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311490K7211003259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O标准分区
2.2 监理工期:监理工期从本工程开标后第3个工作日起,监理服务终止时间为本工程完成备案验收且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第91天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配合甲方适时解决相关问题)。此监理服务时间为不计任何条件和原因的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时间(总部广场一期工程(3~18栋)施工工期预计730天左右,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各种时间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慎重报价)。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总部广场一期工程(3~18栋)的建筑工程(含地下车库、配电房土建等)、安装工程(含电梯、智能化工程等)、装饰工程(外装、室内精装修)、环境绿化及景观工程等施工图上的所有工程(含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增加或变更的工程内容)的全过程至竣工备案完成时的所有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以来(2007年1月~2012年3月)承担监理的类似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数≥5个;派驻的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总监业绩数≥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必须已具备了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的位置,并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总部基地4号楼A1幢
邮编: 401121
联系人: 喻 勇
电话: 67035132
传真: 67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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