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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惠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土建工程施工

涪陵区惠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土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电复[201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惠民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涪陵区惠民水电站,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计划工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涪陵区惠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原电站厂房拆除、压力管道镇支墩改造、新建厂房及附属工程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4凡被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被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 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5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惠民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区马武镇政兴路107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熊长梅

电  话:/  电  话:023-67810163

2012年5月2日

 

 

内容字数: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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