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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镇石羊村农村公路通村通畅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高峰镇石羊村农村公路通村通畅工程已由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委员会以万州交委计【 2011】 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州区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万州区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峰镇石羊村。

2.2建设规模:公路全长8.293公里,路面宽4. 5米,C25砼厚20cm,总投资约320万元;其中一标段马窑路4.255公里、二标段鹿库4.038公里。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实施过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2年 5月3 日-2012年5月 9日。

4.2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wzggzy.com)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wzggzy.com)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区高峰镇 地址:万州区青羊宫110号

 联系人:余志钢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13452759019   电  话:023-58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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