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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黄鹤乡易地移民项目(塘子丘居民点)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鹤乡易地移民项目(塘子丘居民点)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由石扶领〔201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乡鱼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于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鹤乡鱼龙村大坝场;

2.2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若投标人为市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或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下载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为收到。

回复传真:023-73378907;

电子邮箱:312665108@qq.com。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乡鱼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石柱县黄鹤乡大坝场

联 系  人: 何建华

联 系 电 话:13896828547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内容字数: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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