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BT模式)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2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BT融资,工程完工后由招标人回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T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南阳公园(行政中心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24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7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回购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招标人使用之日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融资、人员、资金、设备、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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