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丰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县新县城平桥段)—生态修复部分一标段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丰湖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县新县城平桥段)—生态修复部分一标段建设项目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新县城平桥河沟至金科开州城;
2.2 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约23098平方米,景观桥一座(长度为49.05米,最长单跨18米),厕所一座(面积约72.18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特别说明:施工图设计范围中的滨湖路外侧人行道所有内容为暂定施工内容,是否实施由招标人根据平桥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招标实施情况确定,若本项目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造价从清单中直接扣除;发布的清单中自然景石是否实施由招标人现场确定,若本项目不实施则该部分工程造价从清单中直接扣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允许分包:若中标单位不具备本工程某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经业主同意后,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在开标前 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县滨湖中路539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1206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人:蒋清
电话:023-52661181 电话:023-63017861-961、63003900
传真: / 传真:023-630031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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