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央公园东三车库工程(BT招标)施工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央公园东三车库工程(BT招标)第二次招标已经由重庆市渝北区发改委以渝北发改【2011】6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央公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BT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东三车库面积10190平方米,共2层,车位数308个。
2.2 招标范围:
重庆中央公园东三车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范围内除基坑土石方工程外的所有工程内容为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基坑开挖、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等全部工程内容(发电机、电梯、机房内设备的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为准。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建设模式:“BT”模式融资建设,融资额约 38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工程回购期、资金利息
4.1本项目建安工程回购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分3次回购。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扣除质保金后)的30%及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扣除质保金后)70%及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二年内,按渝北区审计局审定金额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和利息。工程质保金(按建安工程费的5%计算)在保证期内不计息。
4.2中标人自有资金按合同价款的35%作为计息基数计算建安工程合同期间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回购期利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例如:基准利率为A,则上浮30%后利率的计算为:A×(1+30%)),以建安工程费用结算审计金额(扣除质保金后的价格)为计息基数。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已报名单位,凭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回执,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费为人民币1200元/套(缴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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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中央公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 联系人:彭英 电 话:1572343229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2002室 联 系 人:左亚 魏华 电 话:023-67706461、67703547 传 真 :023-67703547 |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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