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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管所室内装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管所室内装修项目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荣发改发【2011】195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兴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兴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荣昌县工业园区内

2.2工程规模:投资金额约450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其中不包括弱电部分)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重庆市外企业还应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外地施工企业投标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11  日起,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rczyjy.cn或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6 月  1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荣大厦一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兴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县兴荣大厦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北翼6楼)

联系人: 老师   联系人:王敏

电  话:  46743696 电  话:(023)63211969

传  真:(023)6321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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