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洁净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洁净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建设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璧发改[2010]179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璧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璧山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璧山县璧泉街道双星大道西延段北侧
2.2招标范围:除热水管道外,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需具至少有1个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至少5间(含5间)手术室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净化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内被各省(市)、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单位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4市外施工企业必须在渝设置分支机构,且已取得入渝备案证。
3.5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下载
4.1 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8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递交方式:开标前一个半小时内投标人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二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2年6月5日13:30时至14:30时;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时间:
8.答疑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璧山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璧山县 地址: 重庆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地王广场·城市传说十楼
邮 编: 402760 邮 编: 400010
联系人:
电 话: 13752817678 电 话: 023-63817150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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