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三中段)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三中段)监理招标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 [2011]6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开乾集团融资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县新县城东部新区(原开县滨湖景观四期下段)。
2.2工程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分为4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建工程(房屋建筑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护岸工程(堤防等级二级)及附属工程设计等配套设施,工程投资约19000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项目监理费用约 200 万元。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设计的《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三中段)一、二、三标段》,由华东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三中段)四标段》包括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的所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
4.1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图纸资料),在开标前1个小时缴纳,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人: |
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开县新城滨湖中路539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马家堡长城宾馆九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15823767237 |
电 话: |
13696459451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 址: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