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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甑子坪统建还房工程勘察设计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甑子坪统建还房工程)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1〕69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招标人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甑子坪谭家堡。

2.2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9000m2,拟建筑面积约4.5万m2,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

2.4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市政设计(道路、雨、污水管网、水、电、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园林景观设计(含绿化、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筑、市政、园林工程阶段设计均含概、预算及后续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至少有一个相同或相似(建筑面积5万m2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仅限勘察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5142012518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 15:00至18:00 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2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在渝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册人员。

4.3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鲜章)资料一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新开路77号

联 系  人:邓国华、郎红军

联 系 电 话:023-73326865、023-73332665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内容字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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