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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县2011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县2011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1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足区农业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大足区三驱镇月亮村、千佛村,龙岗街道办事处龙岗村、明星村。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以实际建设工程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大足县2011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图纸、图说及作业设计所明确的工程内容。

2.4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4.1本工程实行网上招标,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18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作业设计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2 年 5 月 24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区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南环二路200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1号(荣鼎国际)B栋13楼 

邮  编: 402360 邮 编:401120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人:阴岳

电  话: 023-43780119   电 话:023-67524913  

传  真: 023-43722062   传 真:023-67524933  

 

2011年 5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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