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镇东段)二标段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镇东段)二标段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2]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开乾集团融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石龙船大桥至镇东镇政府;
2.2 建设规模: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其中生态恢复面积约3.2万平方米、道路全长0.79KM、护岸长0.97KM等,本工程总投资约为4377.2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镇东段)二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在开标前 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县新城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联系人:
电话:023-52661181 电话: 13896290827、134523352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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