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文体广场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文体广场景观改造工程已由山发改[201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巫山县文体广场景观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东路和平湖东路之间,环湖路港务站西侧至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梯道铺装面积共计2544㎡、绿化面积35813㎡、广场雕塑墙4组、休息座椅14套及景观照明等工程,总投资约1600万元。
工 期:12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结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答(疑)资料,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工程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3 未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可按关于《巫山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报名系统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山发改[2010]145号文件和《关于对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构的资质重新核查和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的通知》山公管办〔2011〕2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没有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企业,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为:http://61.128.195.248:5000/)、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园林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局后门4楼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园2号14楼
联系人:冯 平 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15023441310 电 话:1398379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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