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兴隆镇综合服务用房及安置房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经南川发改委发【2011】455号文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兴隆镇金星社区4组(原电影院所在地)
2.2工程规模:新建综合服务用房及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共三层。其中综合服务大厅
2.3计划工期:120天。开工时间:2012年6月,竣工时间:2012年 9月。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基础、主体工程﹙不含外墙装饰﹚、电力及给排水的预埋件部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请投标人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南川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
联系人:韦相升
电 话:136382525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金源路7号国际公寓楼1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07238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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