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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兴隆镇综合服务用房及安置房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经南川发改委发【2011】455号文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兴隆镇金星社区4组(原电影院所在地)

2.2工程规模:新建综合服务用房及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共三层。其中综合服务大厅500平方米,重庆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南川分公司兴隆网络站安置房380平方米、乡镇建设、国土、社保、农服中心等审批服务单位办公业务用房220平方米,乡镇综合会议室40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资料。总投资约225万元。

2.3计划工期:120天。开工时间:2012年6月,竣工时间:2012年 9月。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基础、主体工程﹙不含外墙装饰﹚、电力及给排水的预埋件部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2日9 时至2012年6月11日14时30分止在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4.2请投标人于2012年5月27日17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2年5月28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南川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

联系人:韦相升 

电  话:1363825256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金源路7号国际公寓楼12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072388663

 

 

 

2012年 5 月 22 日

 

内容字数: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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