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区E路、F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区E路、F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已分别由北部新区管委会渝新计发【2009】168号、渝新计发【2009】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代建单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
计划工期:180天。
规模:N区E路、F路位于北部新区人和组团N区路网中部,呈南北走向,南起2#路,向北经过1#路,终点与环线相交。E路全长
招标范围:N区E路K0+035~K0+660、N区F路K0+040~K0+640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结构、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不含通信、燃气、给水、电力沟、绿化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必须具备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具有合同价2600万元以上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市政道路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近五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交工本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为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第一次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表格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及相关资料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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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北部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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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
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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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总部基地4#楼A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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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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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祥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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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3-67035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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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3-67035000 |
2012 年 5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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