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小安溪二级水电站水电开发权出让
根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涉及水电开发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发改法[2004]1395号)、《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6]50号)、《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实施细则》(渝文审[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对以下水能资源开发权面向社会,有偿出让,公告如下:
一、出让形式:公开竞标。
二、出让范围:
1、丰都县小安溪二级水电站水电开发权;
三、单位电能投资:1.912元/kwh。
四、出让年限: 50年 。
五、报名须知:
1、凡有意向的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报名时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鲜章);个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购领相关资料费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时须交纳出让保证金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存入以下账户,开标结束后2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行:中国银行丰都支行;
开户名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10214370748
7、中标人需缴纳可研设计报告编制费(按可研估算投资的5%计取)。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宗华
联系电话:023-70771888、15310562009
丰都县水务局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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