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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公安局会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会议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南川区发改委以南川发改委发[2012]1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250万元。

(2)项目地点:南川区城区金光大道11号。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271.79㎡,框架4层。

(4)计划工期:工期为4个月。

(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遗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和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工程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答疑或补遗”、“最高限价”等资料,所有投标人下载与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19日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地址:南川区城区金光大道1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6584351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71413265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内容字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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