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小南海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小南海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已由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1]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黔江区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江区小南海镇大路居委四组。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活动及辅助用房132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2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260平方米,建设户外活动场地270平方米,购置设备1676件。项目总投资250万元。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设备安装、基础工程等。
2.5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中心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黔江区小南海镇大路居委四组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415号
二0一二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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