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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半消声实验室建设工程(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摩托车半消声实验室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001132012000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建设大道1号,占地面积约903.86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5平方米;

2.2工程造价约:456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暖通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31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本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6月5日 16 :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6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建设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路11号富力海洋国

大道1号 际9009室

联系人:郑旭炯 联 系 人: 夏骐

电  话:13883257276 电 话: 023-67738983 18983394949

2012年5月31日


内容字数: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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