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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松林小区(安置房)土石方平场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松林小区(安置房)土石方平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1]2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场面积约26300平方米,总挖方约14万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平场图纸。

2.2 招标范围:垫江县松林小区(安置房)土石方平场工程平场方案范围内的平场及土石方工程。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

2.4工程地址:垫江县松林居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取得入渝备案证,方可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31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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