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三号办公楼建设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三号办公楼建设项目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节县信达市政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奉节县信达市政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在奉节县西部新区胡家社区,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施工企业投标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信达市政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23-56562318 电话:023-85990028
传真:023-56562318 传真:023-8599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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