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2012年第一批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2012年第一批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己由重庆市水务局以渝水管复〔2011〕427号、〔2011〕452号文件分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璧山县大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四标段为:璧山县龙井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工程地点:
第一标段大塘水库位于璧山县大兴镇独耳村(原为大兴镇哨楼村);第四标段龙井湾水库位于璧山县来凤街道新七村。
2.3工程规模:
2.4工程总投资:
第一标段总投资约258.2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61.4109万元;第四标段总投资约229.9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59.7516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大坝除险加固、溢洪道除险加固、防水设施除险加固、改扩建防汛抢险道路、设置大坝安全监察设施、附属工程等(详见每标段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每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企业应提供《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企业入域登记证明》原件
3.3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500元,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时间:
8.答疑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水务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璧城街道东林大道39号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29号
邮 编: 402760 邮 编: 400030
联系人: 薛女士 联 系人: 周宇平
电 话: (023) 41433032 电 话:023-65366388
传 真: 传 真: 023-6536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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