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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2011年退耕还林地区中央预算内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1年退耕还林地区中央预算内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已由 渝发改投[2011]1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是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即新修灌溉沟18条,总长3870米;整修0.8米宽生产路17条,总长9421米;整修2米宽生产路1条,长45米。

2.2工程投资:约120万元,中央投资。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过程中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工程地点:秀山县清溪场镇葛麻村。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在开标时直接报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月 6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办事处朝阳路

邮  编:4099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6672319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23-67081033

传真:023-67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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