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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土石方景观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函[2011]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方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垫江县牡丹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土石方景观工程施工

2.2工程规模:土石方景观工程约750000m3, 施工场地外临时公路25000m2,总投资约2080万元。

2.3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桂溪河上游与中嘴沟汇合处

2.4标段: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需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7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012年6月7日

 

内容字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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