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2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南阳公园(行政中心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199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230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图及图说(除主楼第6层及附属用房第3层以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