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城北垃圾处理厂护膜及平台道路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城北垃圾处理厂护膜及平台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1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柱县城北垃圾处理厂护膜及平台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石柱县城北垃圾处理厂;
2.3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垃圾处理厂倾倒平台100平方米,场区护膜2.5万平方米,道路铺装250米;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通知包含的实际工程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73332946
地 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23-61819628
传 真:023-61819608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保利香槟花园B区6幢3单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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