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工业园区微电园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工业园区微电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有道路8条,总长度约1420米,呈井字形布设,分别为纵一、纵二、纵三路和横一、横二、横三、横四、横五路,其中纵二路宽16米,其余7条道路宽均为8米。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璧山工业园区微电园标准厂房道路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3 工程概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6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 7 月 9 日 13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2年 7 月 9 日 14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二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7. 质疑时间
8. 答疑时间
2012 年 6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金剑路22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渝通宾馆斜后面)
联系人:邓先生 联 系 人: 潘玥宏 胡杨
电 话:023-41412571 联系电话:(023)67715235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