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附属(佛都大道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附属(佛都大道绿化工程)已由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足发改投 [2010]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垫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足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工程附属(佛都大道绿化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
工程规模:约220万元。
计划工期:30天
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细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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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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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1106室 |
地 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D座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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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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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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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黄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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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3-43767022 |
电 话: |
023-67723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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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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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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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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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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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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