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1巫山县平河至当阳公路工程(一期)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401巫山县平河至当阳公路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山发改【2012】10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巫山县平河乡、当阳乡。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投资约2500万元,起于K9+000,止于K11+109.046,建设里程约2109米,其中含桥梁2座,总长98.65延米,隧道2道,总长306延米;二标段投资约2600万元,起于K11+109.046,止于K18+ 575.011,建设里程约7465米,其中含桥梁2座,总长74.36延米。二个标段设计标准均为四级,设计时速
2.3 建设工期:一标段建设工期为24个月,二标段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4 本次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投标人只可以对以上二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3未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可按关于《巫山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报名系统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山发改[2010]145号文件、《关于对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重新核查和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的通知》山公管办〔2011〕2号文件和《关于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的通知》山公管办〔2012〕1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4.4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没有在巫山县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报名系统)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巫山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巫峡镇净坛东路74号 |
地 址: |
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1608室 |
|
联 系 人: |
曹明 |
联 系 人: |
金桂平、周鑫 |
|
电 话: |
023-57686920 |
电 话: |
023-67767200 |
|
传 真: |
传 真: |
023-67767197 |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