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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桥商圈阳光城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音桥商圈阳光城外立面改造工程经江北区人民政府以江北府办[2012]127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观音桥商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江北区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阳光城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高度为103.5米,外立面整治面积约14750 M2,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外立面整治工程【120系列隐框玻璃幕墙、铝合金方管格栅、外墙铝塑板、铝塑板包柱、屋顶建筑标志墙拆除(注:查看现场)、影响外墙整治施工的零星障碍物拆除(注:除业主要求回收外的废旧材料抵消拆除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09年6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合格工程2个及以上业绩(类似合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或外立面装饰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1日2012年7月1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和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qjbjyzx.gov.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请于2012年6月25日15:00前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对本工程的书面质疑(如果有),不采用网上上传质疑的方式;

4.4  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2012年6月27日17:00(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23-6756382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jbjyzx.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川

  联系电话:675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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