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清水集镇改造项目(一期)——清水安居工程10#、11#楼、平场、及高切坡支护工程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清水集镇改造项目(一期)——清水安居工程10#、11#楼、平场及高切坡支护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1]2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宏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宏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奉节县朱衣镇清水集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649.15平方米,其中:10#楼建筑层数为9层,高28.05米,建筑面积约10186.91平方米;11#楼建筑层数为9层,高28.05米,建筑面积约15462.24平方米;包含平场土石方、挡墙工程、高于8米的高边坡。
2.3项目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平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电气安装工程(电视、电话、网络等弱电系统只包含预埋部分)、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挡墙、高边坡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为总承包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取得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外地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10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宏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奉节县西部新区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85998361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023-61605505
传 真:023-616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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