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余热利用系统采购(二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渝发改投【2008】14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余热利用系统采购(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为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中沼气发电机房内主要设备:3台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余热利用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试运行和性能考核的规划和指导及配合工作。
本工程沼气发电机组采用热电联供形式,利用沼气发电机组燃烧产生的热量,一部分用于驱动发电机发电,另一部分余热供本工程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工艺使用。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沼气内燃发电机组的制造商或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达到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沼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须具有5年以上生产同类型设备的历史。
(4)投标人在国内具有至少一项单机额定功率在1000KW以上、已经运行的生物质沼气热电联供工程业绩。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集成生物质沼气热电联供系统的经验,并具有叁年以上成功的运用于生物质沼气热电联供运行实绩,须提供近三年热电联供生物质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国内用户业绩表(提供合同复印件、运行情况业主证明及业主联系方式,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5)投标人在2010年、2011年两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11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7.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张文静 联系人:李霞林
电话:023-67886870 电话:886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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