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峰高街道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峰高街道市政道路白改黑工程已由荣发改发[2011]391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荣昌县峰高街道场镇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人民币,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荣昌县峰高街道白改黑市政道路总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1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刷卡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昌县峰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荣昌县峰高街道 地址:荣昌县海棠大道103号
联系人:盘健春 联系人: 唐开基、唐帆
电话: 13340297989 电话: 023-46772057
传真: 传真: 023-4673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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