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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2011年李溪镇让坪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二次)

本招标项目酉阳自治县2011年李溪镇让坪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酉阳发改农【20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李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李溪镇让坪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约300万元。各标段分别投资约100万元。

2.3各标段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记录。

3.3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一标段:4、5号机耕道;其他附属工程

二标段:1、2、3号机耕道

三标段:蓄水配套工程、排灌沟渠工程、田间生产道路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月 18 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ou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8月9 日上午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李溪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酉阳县   地 址: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0号土星商务中心11楼A2栋11楼

 

联 系 人:冉 老 师   联  系 人: 李 霞 林

电 话:13896479789   电 话: 023-88602519

传 真: 023-8860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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