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临江、郭家镇污水处理厂设备(第二次)
1.招标条件
开县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开县郭家镇污水处理厂经渝发改环[2008]1856、渝发改环[2009]73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工程设备招标人为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县临江、郭家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开县临江、郭家镇污水处理厂。
2.2项目投资:317.18万元。
2.3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明确的设备采购中的全部内容。
主机厂配合招标人,参与辅机设备相关技术参数的确定,参与辅机设备的设计联络会,确保主、辅机设备配套。
本次招标的设备安装、现场调试并至水质合格后成功运行三个月后交给业主等工作由卖方单位完成,卖方单位应派驻现场工地总代表、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完成上述工作,卖方单位应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
2.4 供货期:郭家镇污水处理厂相关设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临江镇污水处理厂相关设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完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招标范围产品生产能力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销售商。
(2)、注册资本金大于500万元。
(3)、投标人需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废水)甲级资质。
3.2 投标单位自2005年至今必须具有CASS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设备供应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在开标前 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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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福建亨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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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开县 |
地 址: |
开县教委底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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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5400 |
邮 编: |
40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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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老师 |
联 系 人: |
袁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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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96513920 |
电 话: |
023-52286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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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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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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