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烟草分公司烟叶收购点(工作站)新建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烟草分公司烟叶收购点(工作站)新建工程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以(渝烟司综【2012】84、86、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丰都烟草分公司烟叶收购点(工作站)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在丰都县太平镇、武平镇、暨龙镇回龙村。
2工程规模:一标段(太平镇烟叶收购点)建设规模4716平方米,其中办公生活用房2270平方米,收购及仓储用房2446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850万元。
二标段(武平镇烟叶工作站)建设规模37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生活用房2352平方米,收购及仓储用房1443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760万元
三标段(回龙镇烟叶收购点)建设规模16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生活用房597平方米,收购仓储用房1045平方米。项目建安费约310万元。
2 工期要求:三个标段工期均为150日历天(其中收购仓储用房工期均为60日历天)。
3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含平基土石方、挡墙、主体、初装修、环境绿化、机电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钢结构安装等)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4 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招标。投标单位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资质类别及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类似房建工程业绩(含有钢结构工程)达到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重庆烟草行业外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烟草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
邮编:400013
联系人:
电话:023-63033009 13036350259
传真:023-630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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