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养鹿镇大同村人饮供水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云阳县养鹿镇大同村人饮供水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农【2012】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援助实物量资金及自筹资金,工程出资比例分别为83%、17%,招标人为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养鹿镇大同村。
2.2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约73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云阳县养鹿镇大同村人饮供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的投标人还应取得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且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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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云阳县养鹿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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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云阳县养鹿镇 |
在云地址: |
云阳县新县城云江大道1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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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4505 |
邮 编: |
4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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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伍修川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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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96663277 |
电 话: |
1370945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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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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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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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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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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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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