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大佛寺西侧景观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大佛寺西侧景观工程已由潼南县发展与计划委员会以潼计[2006]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大佛寺景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大佛寺景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潼南县大佛寺景区内,总占地面积19833.72㎡,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管网、环境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以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
4.2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重庆市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tnjy.com上自主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招标文件 , 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68号潼南建委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tnj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潼南县大佛寺景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话: 13648352957 电 话: 023- 68184718
传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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