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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高速救生艇建造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高速救生艇建造项目已由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现就高速救生艇设计、建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高速救生艇设计与首制艇建造招标,建成后的高速救生艇主要用于水上人命搜救,洪水人命救助,水上溢油处置以及常规海事巡航;

技术指标为:总长8-11米,主机功率184-220kw,全铝质或铝玻复合材质,静水航速≧50km/h,乘员8-10人。

2.2招标范围

2.2.1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船舶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2 提供经船检图纸审核的船舶设计、施工图纸各6套;

2.2.3进行首制艇建造,通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船舶检验;

2.2.4按约定日期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船。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当为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具备建造与本次招标船舶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造船企业,且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

3.1.2有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1.3近5年来,有静水航速≧50km/h船艇建造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2年7月24日14:00时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重庆航运网(www.cqshipping.com)上发布。

6.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904室 

邮 编:400020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 人:陈飞  

电 话:023-89183552、89183553 电 话:023-89079042  

传 真:023-89183552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x121@163.com

网 址:   网 址:www.cqhysl.net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渝北龙湖支行  

账 号:   账 号:1102010400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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