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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文化艺术中心(涪陵大剧院)电影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文广新局,(招标人)代建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招标范围:(1)涪陵文化艺术中心(涪陵大剧院)电影厅电影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包括电影厅电影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影厅平面图、建声设计等以及相关操作维护培训及售后服务,各厅放映室配电箱至各设备的电缆采购及敷设(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

投资额约:420万元。

计划工期: 50 天。

项目分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行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为电影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3.2.1 要求投标人自2007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分别是20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国内剧场或国内影院等相关专业的电影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业绩,业绩项目已竣工,系统设备运行正常用户评价满意。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备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24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年 8  月 14 日上午10时截止,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3-72370961

传真:023-72370861

  2012年7月18日

 

内容字数: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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