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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剩余部分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剩余部分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开县东部新区;

2.2 建设规模:土石方量约53万m3,本项目投资约57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开县建筑工程设计院设计的《开县东部新区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拆迁安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剩余部分》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中的任何一个单位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渝外企业必须办理入渝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7 月 26 日12:00(北京时间)至2012年 8 月3 日18:00(北京时间)止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开县新城富厚街第二派出所宿舍1单元502)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若本次报名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将发第二次公告。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4、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渝外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开县新城滨湖中路539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老师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826126875 电话:1369645945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2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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