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运动场馆智能消防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运动场馆智能消防工程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社[2012]767号文件批准建,项目业主为长江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招标人为 长江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规划建设用地南部)。
2.2项目规模:体育馆建筑面积15393.7㎡;南部田径运动场建筑面积 ㎡。
2.3计划工期: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运动场馆智能消防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运动场馆智能消防工程》和《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运动场馆工程》设计施工图中除普通消防以外的所有智能消防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企业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2〕130号”文规定,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投标。
特别提示:对提供虚假资质、业绩而获得中标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6日 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00 元/套(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长江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
地 址: |
太极大道15号 |
|
邮 编: |
408100 |
邮 编: |
408000 |
|
联 系 人: |
王跃林 |
联 系 人: |
谢松 |
|
电 话: |
7279376 |
电 话: |
72372212 |
|
传 真: |
7279376 |
传 真: |
72370303 |
|
电子邮件: |
cswyl6464@163.com |
电子邮件: |
1436356582 |
|
网 址: |
网 址 : |
|
2012 年 7 月 25 日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