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12年度沙坪镇红旗大坝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一至八标段)施工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2年度沙坪镇红旗大坝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渝农综发[201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至八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乐天村、毕桥村、红旗村、建安村、竹鸡村和李白村。
2.2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43万亩,概算总投资约1566万元。本次招标共分八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红旗村,红旗段;
二标段:毕桥村,毕桥Ⅰ段;
三标段:毕桥村,毕桥Ⅱ段;
四标段:毕桥村,毕桥Ⅲ段;
五标段:乐天村,乐天段;
六标段:建安村,建安段;
七标段:竹鸡村,竹鸡段;
八标段:李白村,李白段。
2.3招标范围:每标段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详招标文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取得分支机构入渝或入域登记备案证)。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投标人可同时对八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开标顺序按照一至八标段依次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每标段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农综办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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