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角镇(4)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龙角镇(4)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工程已由 云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云国土房管发[201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龙角镇木甫村、杨寨村、龙堰村、五龙社区、新立村、栏坪村、长沙村、高家村、永富村、军家村、泉水村、张家村。
2.2 建设规模:14.1312公顷,本次施工招标总投资1851095.85元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
(1)第一标段位于云阳县龙角镇木甫村、杨寨村、龙堰村、五龙社区、新立村、栏坪村,建设规模3.4093公顷,最高限价467449.40元;
(2)第二标段位于云阳县龙角镇长沙村、高家村、永富村、军家村、泉水村、张家村,建设规模2.2112公顷,最高限价312656.16元;
(3)第三标段位于云阳县龙角镇长沙村、高家村、永富村、军家村、泉水村、张家村,建设规模4.4760公顷,最高限价539273.74元;
(4)第四标段位于云阳县龙角镇木甫村、杨寨村、龙堰村、五龙社区、栏坪村,建设规模4.0347公顷,最高限价531716.55元;
2.4 建设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龙角镇(4)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的投标人还应取得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且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上述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时,该投标人只能中最高限价较高的标段,其他标段排名第二名的自动升为第一名。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 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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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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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云阳县龙角镇 |
在 云 地 址: |
云阳县外滩18#楼C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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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404503 |
邮 编: |
4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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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余国忠 |
联 系 人: |
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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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668427972 |
电 话: |
55188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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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23-55188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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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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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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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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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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