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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丰都县三元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本招标项目2011年度丰都县三元镇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2]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封山育林4543亩,人工造林3509.5亩;修建排水沟3.89公里,引水渠1.02公里,路带沟0.44公里,蓄水池26座,沉沙池36口,新建田间生产便道10.81公里。

2.2项目建设内容:小型水利水保配套措施,投资约360万元。(具体以发包的工程内容为准。)
 2.3 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

2.4 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三元镇麻柳村、梯子河村、洞井塘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所有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且不得为临时资质。

3.3投标人为某标段提供了可研、设计等前期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禁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应就上述标段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1  日起登录“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补遗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网上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筹备组织踏勘现场和组织投标预备会,如需要,投标人自行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或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三元镇   地 址:  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邮  编:  408200   邮  编:  400014  

联系人: 向坤忠  联系人:先生 先生  

电  话: 13896699008 电  话: 023-67691550 15923073692

   2012年8月1

 

内容字数: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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