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江东片区库岸综合整治一期第三标段(K1+000~K2+226.529)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江东片区库岸综合整治一期第三标段(K1+000~K2+226.529)项目已由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巫山县发改委以渝三峡后续【2011】12号、山发改投【201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巫山县江东片区库岸综合整治一期第三标段(K1+000~K2+226.529)
2.2 建设地点:从狮子包至白羊溪沟左岸
2.3 建设规模:起点位于狮子包,终点至白羊溪沟左岸。库岸工程全长
2.4 工 期:18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巫山县江东片区库岸综合整治一期工程K1+000~K2+226.529施工图及设计补充说明中涉及的除交通、路面(含人行道)工程以外的库岸、滑坡(李家坡)、消落区治理、市政道路路基、市政雨污水管网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类似库岸治理工程或城市堤防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1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朗晴广场)B座11-12
联系人:
电话: 57682303 电话: 13983537193,(023)67874232
传真:(023)6787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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